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知识

编者按: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“创卫”氛围,增强广大市民对“创卫”知识的了解,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健康行为和积极投身“创卫”,共同推动“创卫”工作深入有效开展,本报今日起陆续刊登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知识》。敬请市民留意。  

        “创卫”是怎么一回事?

  “创卫”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,卫生城市分省级、国家级两个级别,我市2000年取得省级卫生城市称号,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的是国家级卫生城市。1989年10月,全国爱卫会为了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》,改善城市卫生面貌,提高人民健康水平,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,从而拉开了“创卫”的序幕。从1990年至今,全国爱卫会共命名了108个“国家卫生城市”。我省的深圳市、珠海市、佛山市、中山市、汕头市、惠州市、肇庆市、江门市、东莞市、广州市已创建成为“国家卫生城市”。

  “创卫”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?

  “国家卫生城市”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。通过“创卫”对城市的综合整治,能使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,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著改善,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,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,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,彻底改变城市脏、乱、差的面貌,使我市成为水碧、天蓝、地绿、干净、整洁、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统一,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都市。总之,“创卫”的目的是“以人为本”,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安逸、舒心。

  “创卫”要做些什么?

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。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有10个大项65个考核指标。这明确告诉我们,“创卫”要做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、多项工作,要做的工作主要有:1.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,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需要。2.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。3.搞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,尤其是居民小区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,为市民创造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。4.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、食品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,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5.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,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。6.强化爱国卫生工作,搞好病媒生物防制和社区及单位卫生,推动“创卫”工作不断深入。

  老百姓如何参与“创卫”?从哪些方面规范自身的行为,为创卫尽一份力?

  “创卫为我,我为创卫”。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遵守市民规范,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,自觉摒弃不讲卫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的不良习惯和不文明行为,培养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讲卫生、爱清洁、爱梅州的良好风尚和卫生习惯。同时,提高创卫意识,主动帮助查找和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,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改进工作,形成人人参与创卫工作,个个争当创卫模范的良好局面,为我市的创卫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
  我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报国家卫生城市?

 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首先是省(自治区)级卫生城市,且命名一年以上,同时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,方可向省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;在省、自治区爱卫会的帮助指导下,各项指标均已符合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》,省、自治区爱卫会方可向全国爱卫会推荐。我市是2000年获得的省级卫生城市称号,取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第一张门票。

  十个基本条件是:

  1、城市生活垃圾、粪便无害化处理率≥80%;

  2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≥60%;

  3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≥36%,绿地率≥31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≥7.5平方米;

  4、全年API指数<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≥70%;

  5、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,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;

  6、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;

  7、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;

  8、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;

  9、近两年无甲、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;

  10、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≥9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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